一份由国务院在9月1日正式印发的14号文件,全称叫《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》,在沉寂了2个月后,突然就在网上火了,甚至被冠以“二次房改”的名头
这里要先提一嘴“一次房改”,1998年那年,国务院出台了一个33号文件,全称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》,业界俗称为98房改
正是这份文件拉开了货币化分房的序幕,房地产行业也由此开启了波澜壮阔的20年,许家印、杨国强、孙宏斌们赚得盆满锅满
其实14号文件被热炒,是因为这里面的关键性一句话“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,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”,这与前几年在“房住不炒”这面大旗下,全面打压商品房形成了鲜明对比
同时,这份文件并没有弱化保障房的份量,也同步在强调,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,“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,消除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焦虑,放开手脚为美好生活奋斗”,这一点可以理解为“让保障的归保障”
大家都知道,当前楼市处于低迷期,包括深圳在内,庞大的保障房供给,对本就不景气的商品房形成了强大的挤压,所以问题也就来了,为什么国家要在这个时候出台这么一份文件?
首先,房地产基本形势已发生重大变化,国人的房地产信仰,也已被打得支离破碎,前几年的高压政策,可以看做一个特殊阶段下的过渡性策略,已基本完成历史使命,现在到了因时制宜改变的时候,但怎么变则需要一个纲领性、指导性的文件
再者,之所以仍要大力建设保障房,是为了避免之前调控的覆辙,因为房价一旦启动,那些买不起房的工薪阶层会更加焦虑,所以无论楼市怎么波动,一定要先把底层的居住诉求解决好,不然会影响到社会的整体稳定
“14号”文件明确提到,要充分利用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、房地产企业破产处置商品住房和土地、闲置住房等建设筹集保障房。
翻译成大白话就是,暴雷房企和城投公司手里的那些烂尾项目和土地,打折卖给了保障房承建方,这样就可以盘活那些不良资产,既能化解开发商和地方城投平台债务暴雷问题,又不会严重打击土地财政,一举两得
同时要求“凡是因之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,一律不得实施”。这句话也很好理解,保障房本来是用来化债的,不能为此新增隐性高成本债务
把隐性债务变成显性债务,即地方政府可能会以国债转移支付、特殊再融资债券和专项债的形式筹集保障房建设资金,注入给地方城投平台进行开工建设
这也就堵死了之前那种地方城投平台背债向地方政府拿地的“左手倒右手”的操作,虽然都是给土地财政兜底,好处是变成了政府显性债务,风险更好控制一些
回到之前的问题,如何解决大量建设保障房对中低端商品房的打压问题,深圳就出现了这种局面,人才房卖爆,大量商品房卖不动
说一句打击人的话,政策没有完美的,任何政策都会让一些人受益,也会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,这一次国家压根儿就没想过全面救市
让商品房回归市场,对商品房是利好,但只是部分利多,比如以3房、4房为主的改善性住宅,还有资源稀缺的豪宅,因为市场化下,商品房买卖一定是改善逻辑当道,即能买得起房的人,房子一定是越买越大、越买越贵,是升级消费
而对老破小、远郊的小户型刚需房是妥妥的利空,尤其是当这些房子又与保障房共享学校、交通、商业、医院等资源,就更没什么价值了,即便耶稣来了,也救不了这些房子
因为买不起商品房的人基本上被保障性住房覆盖了,要么租,要么半价买共有产权房,这些人要么就一辈子也买不起商品房,即便日后有了钱买商品房,也不会考虑那些与保障房没什么区别,甚至还不如保障房居住环境的刚需房
总之,未来的房子,改善住宅和豪宅还有金融属性,还能炒一炒。但对大多房子,就只有居住属性了,能有一个居住环境还OK体面的房子,就知足吧
那些能炒的房子你也炒不起,那些不值得炒的房子,只会把你套的更深,倒不如把钱剩下来,过更体面的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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